一是强化宣传“扩影响”。充分发挥县内电视、网络、报刊等多家新闻载体,广泛宣传“同舟计划”。深入易发生工伤案件的工地、建筑场所开展宣传活动,面对面地向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讲解工伤保险法规政策,提高劳动者对政策的知晓度,增强维权意识。利用工伤保险宣传月、12333宣传日、社保大厅窗口服务优势,对前来办事的用人单位和群众宣传工伤保险政策,着力营造良好的工伤保险参保氛围,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接收咨询1000余人次。
二是精心实施“强保障”。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建设工程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7〕3号)文件精神,明确建筑业职工参加工伤保险新模式,针对建筑行业特殊性,研究制定建筑施工企业相对固定职工按整体单位参保,建设项目临时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可按建筑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建筑、交通、水利等重点工程在开工前,由施工总包单位按照项目施工时间、合同金额将工伤保险费一次性代缴到项目所在地的工伤保险经办机构。
三是即时办结“便参保”。在社保大厅设置工伤保险经办窗口,明确专人负责参保测算工作,公开办事流程、参保费率、服务电话,对经审核符合参保条件的建筑企业,把握当日参保、次日生效原则,真正做到“即时办结”。同时,推行建筑施工企业登记制度,对有效保期即将到期等工程项目提供延期服务,有效保障建筑行业参保职工的合法权益。今年以来,全县按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单位154家,参保缴费人数达16677人,征缴工伤保险120余万元。(陆谊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