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得好“不依规矩,不成方圆”,凡是都要有章法,信访也不例外。近年来,有个别信访人为了一己私利,多次到国家机关信访场所进行缠访、闹访,恶意扰乱社会秩序和信访秩序,这些缠访、闹访人员的个人动机非但不能得逞,还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白泥镇的曾某,1996年因道路通行问题,与自己的兄弟和邻居发生纠纷,2010年,县法院对此进行了审理判决,但曾某对法院的判决结果不服,上诉到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可曾某依然不服。为此,白泥镇和相关部门多次组织调解,并对其进行思想疏导和释法明理,但收效甚微,曾某由此走上了无休止的上访、缠访、闹访之路。
12月13日,曾某又到县群工委上访,并要求当日接访县领导接访。但当日因来访群众较多,需排队等候。接访干部按照群众来访先后顺序安排了接访顺序,要求信访群众依次侯访。但曾某无视信访秩序,在县领导接访其他信访群众的过程中,不断到接访室干扰正常的接访工作,不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和劝导,不仅肆意辱骂信访工作人员,而且还煽动其他来访群众滞留信访场所,严重影响了正常信访秩序。
县公安局接到曾某干扰信访工作秩序的报警后,立即出动干警将曾某带离了接访大厅。经连夜调查取证后,认为曾某的行为已严重影响了正常的办公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依法对曾某处以了5日行政拘留。
县群工中心专职副主任甘正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访条例》及余庆县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 ,公安局司法局信访局五家单位联合发出的《关于依法规范信访秩序严厉打击扰乱社会秩序行为》的通告之规定,我们提醒奉劝信访群众和信访群体在国家机关信访接待场所反映诉求时,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更要理性表达合理诉求,不能采取过激言语或者过激行为。”(皮云杰 骆娅)